| 昨天,记者从我市各家银行获悉,他们还未收到上级行《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》,但各家银行均表示,已经在研究执行细则,目前各家银行在执行以“户”认定房贷次数。 咨询的多,办房贷的少 “每天都要接到上百个咨询电话,我们只好专门派人接电话,接受客户的咨询。”昨天在采访时,一家银行房贷处负责人告诉记者,这两天部门的电话成了热线。而记者从市区的几家银行了解到,关于新房贷政策,到现场咨询或打电话的都特别多。咨询的人虽然多,但前来办理房贷业务的人却很少。在市区的几家国有银行,记者看到办理房贷的工作人员普遍都比较闲,偶尔来办理的也是前段时间已经签订房贷合同的购房者。 “家庭”界定仍存疑问 原本在外地已经拥有房产的“新扬州人”再买房是否算作第二套房?如何来界定一个“家庭”?这两天有不少市民关心起一些细则问题。 原本在外地已经拥有房产的“新扬州人”再买房是否算作第二套房?在外地贷款买房记录能否查出?对此,有业内人士表示,可以在央行全国联网的征信系统上反映出来;而用现钞购买的房产或因继承等原因而拥有房产或宅基地的,并不包括在“二套房贷”的限定范围中。 该人士进一步解释,“二套房贷”政策所限定的购房人群,是“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”。对于原先在老家就有房产的,只要不涉及贷款买房,无论此前有多少套房产,今后贷款买房仍被视作“首套房”。 有关业内人士认为,由于一些细节仍未敲定,《补充通知》仍存在一些细节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。 <--/enpcontent--> |